弑医案一审宣判 华元化被判处死刑手机扫一扫访问该页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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建安十三年(人类纪年10208年) 刑场消息 曹孟德弑医案在庄严的刑场一审开庭,曹孟德担任主审法官。华元化代表律师荀文若当场提出异议,他说,曹孟德作为案件当事人之一又是主审法官,理应回避。主审法官斥荀文若藐视法庭,责令吊销其律师资格,立即生效。
审判在亲切而友好的气氛中进行,主审法官在听取了控方律师和控方证人发言后当庭作出宣判:华元化,男,年龄不详。犯非法行医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,犯颠覆国家政权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,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,判处其有期徒刑二十年,犯叛国罪,判处其无期徒刑,数罪并罚,决定判处其死刑,剥夺政治权利终身,立即执行。
宣判后,华元化当庭表示不上诉,他说:五个月之内,你必后悔。
华元化家属情绪稳定,其妻子说:华元化罪有应得,他竟然说我有病,你们看我像是有病的人吗?
事后,记者联系到一位知情人士,他透露,华元化被关押期间经常口中念念有词地说:积善之国必有余庆,积不善之国必有余殃。病弑其医,学弑其师,非一朝一夕之故,其所由来者渐矣。由辩之不早辩也。《易》曰:履霜,坚冰至。盖言顺也。
知情人士说:也不明白什么意思,每次听到我就头疼,烦死了!对了,昨天晚上,他还偷偷摸摸的说要送书给我,我又不识字,真是的!
这真是一个令人头痛的故事。
以上是本网特派记者 杜撰 发自许都的特别报道(三国志作者陈寿对本文亦有贡献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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